芜湖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名称 |
信息来源 |
文号 |
关键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阅读次数 |
1. 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 组配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 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 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 信息来源:发布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 文号: 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 关键词:反映政府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8. 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9. 发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10. 阅读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2.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新闻发布会;
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微博微信;
4.现场查阅点: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A区五楼,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联系方式:0553-3856333。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申请人填写《芜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收信人名称请注明“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通信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A区五楼;联系电话:0553-3856333;邮政编码:241011。
2.当面提交。通过当面提交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地 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A区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3856333。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传真号码:0553-3863535。
4.网页申请。请登录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9、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不予提供;
10、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1、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可以告知获取的途径。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执行。
机构名称: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553-3856333
传真号码:0553-3863535
电子邮箱:whsnw@163.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请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受理电话:0553-3119590,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邮编:241000。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