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芜市发〔2021〕21号)文件精神,为加大本土人才培育,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今年继续组织实施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按照“紫云英人才计划”和《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细则》规定(附件1),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拟评选名额为10名。评选申报总量为20名,其中:无为市4名,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鸠江区各3名,三山经开区、弋江区各2名。
二、申报材料
1、《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附件2);
2、《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奖补项目标准文本》(附件3);
3、10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
4、申报人工商登记、主要技术成果、品牌认证、获奖证书、经营规模、带动农户等证明材料;
5、就申报人和企业经营情况,征求当地计生、综治(或公安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环保、纪检、法院(或征信证明)、安监等部门意见,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下申报
申报对象按上述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统一用A4 纸正反两面印刷,成果等复印件需编写目录和页码,并与推荐申报表、项目申报文本装订成册,各县市区于9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线上申报
申报对象登录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220.178.191.53:8083/whIndex/#/whIndex),选择人才服务中的“鸠兹英才”农村实用,前往申报,逐项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工作,是实施我市“紫云英人才计划”中的“鸠兹英才(农村实用)”政策,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评选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注重业绩、贡献和社会认可,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的原则,真正把群众广泛认可、热心公益事业、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上来。
(三)广泛宣传,典型引导。加大对农村优秀人才典型的挖掘,选树一批群众公认、可信可学的优秀人才,积极宣传推介人才成果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联系人:杨玲玲,联系电话:3852582,邮箱:whsnkj@126.com。
附件:附件1-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 评选实施细则.doc
附件3-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奖补项目.doc
附件4-申报2023年度芜湖市农村实用人才“创业之星”基本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