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芜扶贫办〔2018〕48号
市各有关单位,无为县、南陵县扶贫办: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等10部门《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20号)精神,现将《芜湖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扶贫办
芜湖市科技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人社局
芜湖市农委
芜湖市金融办
共青团芜湖市委员会
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
芜湖银监分局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
工作实施方案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是带动贫困村增收、贫困户脱贫的“领头雁”,开展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扶贫办等10部门《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培育致富带头人作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防范返贫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优选人才。致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社会责任且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的本土人才,主要从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能人大户;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
(二)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程序进行。基本程序为,由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考察、村级公示、镇政府审核、镇级公示,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公告后,确定为致富带头人(相关程序见附件)。
(三)产业引领,带动增收。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要遵循市场规律,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布局与规划,确定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的主要方向和内容。尊重个人意愿和个体需求,激励和引导培训对象提升创业技能、拓展创业渠道。
(四)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尊重创业规律,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实训基地,为致富带头人创业创造条件。强化创业者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责任意识,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机制。
(五)统筹资源,合力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各类资金、政策统筹力度,切实解决致富带头人创业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三、目标任务
2018-2020年,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年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力争3年实现100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增益,并基本形成“教育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带动致富”的“四位一体”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
1.做好项目调研。由市扶贫办牵头,会同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按照培育类型,深入贫困村全方位了解贫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产业发展结构、劳力资源现状、帮扶创业需求等情况开展培训调研,提出培育工作建议。
2.制定培训计划。把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各级扶贫、科技、人社、农业等部门培训计划,根据贫困村需求情况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无为县、南陵县要加大统筹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市扶贫办备案。
3.选定培训机构。坚持培训内容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本地具备条件的企业、学校、小康村,建立教学和见习基地,充分利用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实训基地等,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与社会责任意识强、培训经验丰富的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开展培训合作。无为县、南陵县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在2019年年底前各打造不少于1家叫得响、立得住的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二)实施阶段(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
1.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坚持培训内容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具体培训内容请无为县、南陵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课程和内容要多样化,既要符合培训对象的普遍需求,又要根据培训对象的兴趣、特长等针对安排个性化培训课程,重点围绕学员创业激发、创业方向、创业实习、创业设计、创业扶持等内容培训。
2.精心组建导师队伍。结合本地的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头人需求建立一批师资稳定、专业知识强的导师队伍。引导和支持优秀企业家、专家学者、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导师、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村返乡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致富带头人导师队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方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3.加强典型案例教学。深入总结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在培训中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切实提升培训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0年6月底前)
致富带头人培育目标任务完成后,市扶贫办会同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及无为县、南陵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全面总结我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各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总结报告。
(四)推广阶段(2020年7月-12月)
全面推广我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以及带贫减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培育工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的组织单位、培训机构、培训导师、致富带头人等予以正向激励,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带贫减贫制度。鼓励支持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和就业创业,建立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作用。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无为县和南陵县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以用于资产收益扶贫。
(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无为县、南陵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划分致富带头人类别,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带动激励和淘汰退出机制。对带贫减贫效果明显的致富带头人和提供创业指导效果明显的致富带头人导师,县政府可出台办法给予适当奖励,进一步激发致富带头人带动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1.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对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相关部门要在规划、国土、环评、林业、交通、水利等行政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2.强化项目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针对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于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的产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带动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并结合有效融资需求及合理测算给予扶贫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市金融办及无为县、南陵县可结合实际制定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支持致富带头人。(责任单位:无为县、南陵县县政府,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
3.强化保险风险保障。保险机构要把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适宜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致富带头人参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可适度给予保费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
4.发挥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金和扶贫产业基金。对参与脱贫攻坚、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的企业,可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成效予以减免担保费或实施优惠费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委)
5.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结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结合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指导帮助致富带头人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致富带头人依靠科技带领贫困群众致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培育致富带头人的“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县级作为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促进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两支队伍有机融合,既要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有致富能力的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又要把优秀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培养成村“两委”带头人,切实做到以党建促脱贫,以脱贫促党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把培育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发展村社一体的村集体经济。做好与“百企帮百村”、县域结对帮扶等帮扶行动的对接,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
(三)强化信息管理。无为县、南陵县扶贫办要建立信息档案库,真实采集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产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持等情况,以及带贫人数、带贫方式、带贫效果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动态调整,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县扶贫办要在每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至市扶贫办。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推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相关政策,营造致富带头人和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无为县和南陵县要注重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带贫减贫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