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6 11:16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2024415日,《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市农渔〔2024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小龙虾养殖经济效益较好,是我市渔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小龙虾养殖主要为稻虾综合种养模式,小龙虾上市集中在每年的5-6月份,容易出现供大于求情况,导致养殖户出现“丰产不丰收”。抵御市场风险,保障小龙虾养殖户收益稳步推进稻虾综合种养产业,推动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芜湖市推进特色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财农〔2021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近年试行情况,制定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新时代农业保险运行模式,新型价格指数类农业保险的稳定运营和完善成熟,也将为特色农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更好地满足渔业行业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为农民持续增收、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由于小龙虾经济价值相对较高,养殖户的风险意识更强,因此对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市场需求较大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能够防范因价格波动等因素带来的风险为养殖户提供兜底保障,增强养殖户信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起草初稿。2024320日召集相关市级保险机构、县市区稻虾产业协会及部分稻虾综合种养养殖户代表就2024年度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开展座谈,讨论分析2024年度小龙虾养殖成本、行情变动预判等情况。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和近年试行情况,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草拟了《实施方案》初稿。

2、征求意见。202449-10日向相关市级保险机构、县市区稻虾产业协会及部分稻虾综合种养养殖户代表征意见,对反馈意见充分研究,逐一分析处理,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12-13日征求意见,未收到异议反馈

3、正式印发实施。415日,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以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名义(市农渔〔202425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以稳产增收为目标,确保小龙虾养殖户在市场低迷时的经济利益,充分发挥农业特色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稳步推进我市小龙虾养殖持续健康发展在保险期间内,若因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小龙虾在我市集中上市销售时期内平均塘口价格低于保单约定价格,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付。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参保范围芜湖市域内从事稻虾综合种养且单个种养殖规模50亩(含)以上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生产者按自愿原则参保,经确认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不受种养殖规模限制。

第二部分明确了保险金额保费费率保费补贴比例和价格采集方式,委托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测算保单约定价格、采集集中上市期间规格小龙虾平均塘口价。保费为100/亩,保险金额为2000/亩。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承担40%保费,市、县财政各承担30%保费。其中,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确认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的投保人,承担10%保费即可;其余部分保费由市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30%

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期、理赔方法、赔付责任和保险机构等。保险期为202451日至630日,期间若因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小龙虾平均塘口价格低于保单约定价格,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保险事故发生,承保机构根据保险期间小龙虾平均塘口价采用分段赔付:当平均塘口价 9.5/斤时,赔付金额=[保险金额×9.5/-保险期间平均塘口价)/(保单约定价)+保险金额×(保单约定价-9.5/斤)/(保单约定价)×20%]×保险亩数;当9.5/斤<平均塘口价<13/斤时,赔付金额=保险金额×[保单约定价-保险期间平均塘口价]/[保单约定价]×20%×保险亩数

承办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的承保机构,需在我市设立的经公开遴选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名单内同意执行本方案各项规定。每个投保人只能选择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不得重复投保。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以推动2024年度芜湖市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方案顺利实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协作配合、政策宣传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1、关注市场价格波动。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不以产量为理赔依据,而是以市场价格作为理赔依据,突破了传统农业保险只保自然风险的局限,确保了养殖户在市场低迷时的经济利益,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民增收。

2、注重脱贫户帮扶。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予以倾斜。在规模方面,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不受单个种养殖规模限制。保费方面,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的,按照6:3:1比例,市、县财政各承担保费60%、30%,投保人承担保费10%,减轻脱贫户生产经营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保险经办机构等相关部门合作,切实做好承保、理赔等相关保险服务,共同推进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工作。

2、加强协作配合。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和价格数据采集发布,并对保险经办机构各项工作给予积极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好保费补贴拨付工作。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运用各种政务公开渠道,采取印发宣传材料、举办讲座,结合新型农民专业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小龙虾价格指数保险政策和知识,提高广大养殖户以及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陈炜平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875053

电子邮箱:ahwhsy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