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9-04
文  号: 市农技〔2023〕51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9-04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 农技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58160
名  称: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的激励政策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

发展的激励政策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农技〔202351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财经局: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的通知》(芜政〔202223)规定,经征求县市区意见并修改,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并通过,现将《2023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的激励政策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394    

 

 

2023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的

激励政策细则(试行)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 年)的通知》(芜政〔202223 号)、市委农办《芜湖市2023智慧芜湖大米示范推广工作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韩俊调研芜湖大米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芜湖大米品牌高质量发展,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2023年重点实施智慧芜湖大米”“128工程,即建设百亩方100个以上、千亩片20个以上、万亩园8个以上,新增百千万基地59个,连同2022年验收通过的98个基地共计有157个核心示范基地,核心示范基地达超28万亩。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对象

芜湖市域范围内确定的2023年新增的百亩方、千亩片、万亩园智慧芜湖大米生产示范基地59个和2022年合格的98个生产示范基地;订单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有关技术服务单位。

二、激励内容

(一)智慧芜湖大米品牌销售奖励政策。

2023年授权的芜湖大米示范基地自行销售成品米;订单加工企业,须同百亩方、千亩片、万亩园的生产基地签订原粮高于市场价20%以上加价收购协议,且在本市域内加工包装,对外开展市场销售。依据订单加工企业加工销售芜湖大米成品数量,进行核实补贴,对出售价格在12元以上(含12元)每公斤的,补助2/公斤,总额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二)智慧芜湖大米”“百、千、万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奖励政策。

用于建设智慧芜湖大米”“128工程示范基地补贴,即评选出100个百亩方、20个千亩片、8个万亩园优秀核心示范基地:重点考察核心示范基地区域内种植芜湖大米推荐品种、机械抛插方式、溯源管理、手机APP使用、大田长势及产量等。

建设内容:

1.基地建设

1)种植芜湖大米推荐品种;(2)基地全程使用手机APP管理;(3)同授权的订单、加工企业签订定单加价收购协议;(4)核心区采用机械化有序抛秧或机插秧;(5)核心区域大田长势和产量。

对于验收合格的基地,评选出100个优秀百亩方,每个奖励3万元;20个千亩片,每个奖励6万元;8个万亩园,每个奖励25万元;其它没有进入优秀百亩方、千亩片、万亩园的,分别给予1万、3万、7万元补贴;奖励总规模控制在700万元以内。

2.溯源管理

中联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全市稻米产业链管理平台。年中、年末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系统开发的使用质量和服务情况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格的比例,补贴中联智慧农业公司服务费用,不合格不予补贴。补贴费用按投资总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控制在170万元以内。

中联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负责把建成的市水稻全产业链平台,连接到市农业农村局指挥中心,统一建立线上智慧设施设备与线下地面团队结合的服务管理调度系统。加强对智慧芜湖大米百亩方、千亩片、万亩园示范基地和其它县市区提供的非智慧芜湖大米水稻种植大户情况录入进行溯源管理,一次性补贴最高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三)品牌宣传及工作经费。

1.新增的百千万示范基地水质、土壤及水稻产品的农药和重金属残留检测,总额控制10万元;

2.智慧芜湖大米后备品种(品系)引种试验。2023年南陵许镇龙潭袁禾种植专业合作社(市农技中心试验基地)安排30个以上智慧芜湖大米品种(品系)引进试验,项目总额10万元;

3.智慧芜湖大米品牌宣传。包括万亩园区展牌制作安装、高速高炮广告、出租车顶灯、轻轨外车身、小区电梯淘屛等宣传形式确定相关费用,总额控制60万元;

4、为了配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在湾沚区主会场由中联智慧农业安装一套智慧芜湖大米设施设备,总额控制20万元。

三、其他事项

1.验收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

2.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除本激励政策细则第(二)项第2点溯源管理建设经费和第(三)项宣传及工作经费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外,其余项目奖补资金采取市与无为市、南陵县按8:2比例承担,与其它区、开发区按7:3比例承担。

3.本激励政策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