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11:24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2〕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法函〔2022〕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承担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对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健全完善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法规科在局属相关单位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录入监管平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市级统一抽查事项,统筹建立所辖县(市)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承担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动态管理属相关单位要将更新后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报法规,汇总形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检查对象名录库(2022年版)》《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2年版)》,并同步录入监管平台。   

三、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监管细则。局承担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农业农村领域监管实际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随机抽查监管细则”,局法规科在局属相关单位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2年版)》《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监管细则(2022年版)》。各县(市)区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各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随机抽查监管细则”。
   四、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局承担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抽查要求,及时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局法规科在局属相关单位报送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抽查要求,及时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规范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极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梳理制定部门随机联查事项清单,有效整合归并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检查事项。市法规科在局属相关单位报送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芜湖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报送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六、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结合。有效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加大对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力度,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根据抽查对象信用风险高低,区别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推动监管从无差别、粗放式向差异化、精准化转变。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守信类企业设置“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

七、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行业监管职能的整合融合,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加强人员、经费、信息化等方面支持力度,切实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