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16:49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财政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省财政安排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现就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支持科技强农支持种业强省建设,持续推进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等。支持粮食生产(含重大病虫害风险监测预警),优质专用粮食种植面积超过25.5万亩,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53%、农药利用率达41.5%。支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58”行动),发展设施蔬菜,新增设施蔬菜播种面积0.91万亩。支持茶叶绿色生产,茶产业综合产值达到45亿元。支持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加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能力建设;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30个;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二)支持机械强农。支持新型农机推广,对新研发的短板弱项农机装备及部分未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给予扶持。

(三)支持农民增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180人,把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手纳入培训对象。支持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

 

二、保障措施

(一)深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市级将资金整体切块下达到县(市)区,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研究提出各县(市)区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各地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绩效目标,积极对接市有关部门行业规划,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赋予县(市)区自主权,县(市)区可在大专项任务清单范围内,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确保任务清单内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此次下达任务中,支持动物防疫项目为约束性任务,其他均为指导性任务。

(二)制定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县(市)区要根据市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明确支持重点方向和金额、实施条件、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实施地点、监管措施等。各地总体任务实施方案印发前要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充分沟通。

(三)推进信息公开。县(市)区要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本地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公开公示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解读相关政策。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按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绩效管理。市级按照综合绩效考核和单项任务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并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县(市)区要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预期政策目标。要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结果运用,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

(五)强化监督检查。市对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度、督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建立牵头部门统一协调、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项目协调力度。要紧紧围绕两强一增行动目标任务,强化项目统筹,在安排相关项目时,要把数字赋农等列入项目实施内容;在安排发展蔬菜等项目时,要优先支持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在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时,要把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手优先列为培训对象。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要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并纳入项目库,在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时,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要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避免钱等项目。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两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管理。

(三)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普惠类资金,要设立统一的奖补条件和补助标准,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大户,按标准据实给予补助;对特惠类资金,全面实行公开竞争立项,建立第三方专家库独立评审立项机制,申报前要公开发布通知,申报后要严格条件把关、专家差额评审、公平竞争立项,原则上要按照得分高低次序审核确定项目。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四)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相关政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3号)执行。

(五)各地总体实施方案正式文本须625日前以正式函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同时发送正式函件电子版(市农业农村局邮箱:whnwjck@126.com)。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任务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分别于825日、202312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862375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3122339

 

附件:1.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

     任务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2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

  绩效目标表(办公平台发送)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2518日   

 

 

 

附件1

 

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

任务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

 

  一、支持科技强农

(一)种业强省建设(市本级)

1、实施内容

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和跟踪评价。开展不少于30个油菜登记品种的符合性验证试验,并邀请专家进行跟踪评价;开展不少于100个辣椒、西瓜、甜瓜品种的符合性验证试验,并邀请专家进行跟踪评价;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2、实施条件

1)承担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和跟踪评价、需要具备农作物品种试验、鉴定、评价、检测等工作设施设备与技术条件,具有一定的相关经验。

2)承担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任务的单位,应该是有编制、有人员的种子管理(执法)机构(部门),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技术条件,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3、实施主体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和跟踪评价、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由芜湖市种子管理站统一组织实施。

4、实施要求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和跟踪评价中,油菜符合性验证试验不少于30个登记品种,辣椒、西瓜、甜瓜符合性验证试验不少于100个登记品种,并邀请专家进行跟踪评价。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同步种植跟踪评价和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等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办结上级部门转办的种子案件,并按时报送办理结果,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5、资金使用

2022年使用省财政高质量发展资金45万元,其中:辣椒、西瓜、甜瓜已登记品种的符合性试验试验费30万,实施地点为鸠江区沈巷镇;已登记油菜的符合性验证试验和评价试验费10万,实施地点为无为市刘埠镇;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项检查以及开展市场监管抽样水稻品种同步种植试验纯度鉴定5万,实施地点集中在无为市、南陵县、湾区、繁昌区,共计安排不少于80个品种同步跟踪种植评价。

6、监管措施

1)强化检查监督。市种子管理站要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符合性验证和跟踪评价进行全程指导和跟踪督查,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进行检查。

2)及时信息报送。市种子管理站应分别于 630 日、11 30 日以前将承担的非主要农作物符合性验证试验实施方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总结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等(包括对存在缺陷品种预警情况)按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严肃工作纪律。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严格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结果应用。

业务对口单位:市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葛小平      电话:3119465

(二)粮食生产(含重大病虫害风险监测预警)

1、实施内容

推动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落实、示范片创建等,完成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25.5万亩,创建优质专用粮示范片5个。

2、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市辖鸠江区、镜湖区、弋江区以及三山经开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含重大病虫害风险监测预警)。

3、实施要求

1)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区农业部门根据所分配资金金额,合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认真开展示范片创建。各地要高度重视,每区至少创建一个优质专用粮示范片,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业技术中心。

3)按时上报材料。自收到本实施方案之日起15日内分别上报总体实施方案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待项目实施完毕后1个月内上报项目实施总结。

4、监管措施

市农业技术中心负责对各实施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定期开展调研,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下年度安排资金重要依据。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胡勇      电话:3858017

(三)发展设施蔬菜。

1、实施内容

围绕两强一增行动发展设施蔬菜目标任务,以提高设施蔬菜整体生产效益为核心,以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数字化赋能为内容,扩大设施蔬菜播种面积、提高设施蔬菜建设标准和生产水平,强化蔬菜科技驱动,提升蔬菜机械装备,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推广优质高效种植模式,示范推广绿色生态安全技术,推进安全投入品科学使用,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优做强绿色生态蔬菜品牌,促进现有设施升级换代、品种结构优化、品质提升、品牌突出、产品安全、效益增加、竞争力增强、市场供应稳定。被认定为第二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蔬菜)优先支持。

2、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鸠江区、三山经开区。

3、补助标准

安排10万元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做好设施蔬菜发展规划制定、试验示范推广、蔬菜品牌建设、组织观摩培训等;补助鸠江区61万元,支持新增设施蔬菜0.701万亩;补助三山经开区14万元,支持新增设施蔬菜0.151万亩。

4、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细则,并于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级备案,确保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目标任务,年底前报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业务对口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

联系人:许励飞      电话:3857060

(四)茶叶绿色生产

1、实施内容

建立茶叶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各茶叶主产区提升茶叶生产绿色化、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健全峨桥茶市市场体系。深入峨桥茶市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切实提升江南第一茶市影响力。一是引导和鼓励销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业务,做到线上线下协调发展;二是扶持建立鲜叶市场-干叶初加工-冷链储藏-线上销售等一体化产业链。支持和鼓励茶企业茶农新购或更新现代化加工设备。扶持打造或创建安徽江南第一茶市区域公用品牌。引导和鼓励销售企业参加茶博会、茶艺展示等加强宣传。开展茶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系列活动,弘扬茶文化。

2、实施条件

一是开展以茶叶投入源头控制为核心的茶叶生产加工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优先扶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茶叶品牌或区域公用品牌。二是茶产业综合产值较高或增长率较快,茶园亩均效益高或连年提升的茶产区。

3、实施主体

产茶区基层地方政府、茶产业联合体、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茶叶技术研究推广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县级及以上茶叶行业协会、茶产业联盟。

4、补助标准

原则上茶产业区确定实施的每个茶产业项目,本次奖补资金50万元,采取定额或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0%方式补助。 改造低产茶园补助5万元;建立茶叶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3个,每个补助4万元,计12万元;开展科技培训、茶产业调研等3万元;组织茶企茶农参加茶博会、茶艺展示等4万元;开展茶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1万元;支持和鼓励茶企业茶农新购或更新现代化加工设备6万元;扶持创建安徽江南第一茶市区域公用品牌4万元;扶持建立鲜叶市场-干叶加工-冷链储藏-线上销售等一体化产业链15万元。

5、实施区域

芜湖市全域。

6、实施要求

一是提升茶叶精深加工能力。有关乡镇(街道)应重点聚焦本地茶叶生产加工瓶颈问题,集成组装并推广一批区域性、可复制的加工技术模式,稳步推进茶叶精深加工能力。二是推动茶产业振兴发展。有关县区应制定茶产业长期发展规划,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开展茶产业集群创建的区应制定专门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省级推动茶产业振兴各项工作措施。

7、监管措施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方案实施内容、实施条件、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实施区域、实施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选择重点内容给予补助。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并报市农业农村局。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胡春艳      电话:3844399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目标任务

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带证农产品的专项监测或监测检查,完成检测采样任务不低于50个;承担皖中片区(芜湖市、安庆市、合肥市、六安市、滁州市、蚌埠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不低于160批次;承担合肥市、六安市、铜陵市、安庆市、宣城市、马鞍山市6个地市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每个地市监测数量不低于180批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开展培训与现场指导,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4

2、实施内容

一是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存在风险点的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对各县与部分乡镇村监管人员、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开展监管、检测技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和现场指导与服务等,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推进村级网格协管员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3、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一是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芜湖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承担6个地市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每个地市监测数量不低于60批次。二是承诺达标合格证带证农产品的专项监测。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抽样50批次。三是开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项监测。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项监测,推动绿色食品续展、有机农产品再认证工作。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支持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各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1个,每个县市区补助1万元。补助无为市8万元,用于承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

4、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细则,并于6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级备案,确保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年底前报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业务对口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

联系人:裴浩展      电话:3857060

(六)认证农产品管理。

1、实施内容

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

2、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安排资金40万元用于认证农产品管理。对当年新认证(不含续展和再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补助5万元。

3、实施要求

    对当年新认证或登记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予以补助。

业务对口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

联系人:许励飞      电话:3857060

(七)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

1、实施内容

在鸠江区布设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效果评估监测点位14个,布点密度为150—1500/点,只监测2022年一季农产品与土壤,农产品监测以主粮作物为主,优先监测小麦和水稻,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主要农产品监测重金属指标5项(CdHgAsPbCr),水稻要加测无机砷;土壤监测重金属指标5项(CdHgAsPbCr全量)和理化性质指标4项(pH、有机质、机械组成、阳离子交换量)。

2、实施条件

依据芜湖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在鸠江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协同监测农产品与土壤环境质量

3、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鸠江农业农村局。安排资金3万元用于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

4、实施区域

鸠江区、经开区。

5、实施要求

要严把数据质量关,为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鸠江区要制定监测方案、质控方案、招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交有资质单位的检测结果,效果评估报告、监测评价总结报告、质控总结报告等。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吴支行      电话:3858190

(八)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

1、实施内容

按照《安徽省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实施办法》《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各区开展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等工作,按期发布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监测报告。具体为:

1)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做好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镜湖区2个、鸠江区3个、弋江区2个、三山经开区1个),新建耕地质量监测点三个(鸠江区2个、三山经开区1个)定期开展监测点田间作业情况、作物产量、施肥量等调查记载,依据规程采集监测点无肥区和常规施肥区土壤,分析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水分等项目。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年度汇总和年度监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2)土壤墒情定位监测。做好土壤墒情监测点维护,各墒情监测点每月开展4次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调查资料编写土壤墒情监测报告,并按要求上报和发布,全年发布墒情报告30期以上。(土壤墒情定位监测点分布繁昌区2个,南陵县6个,无为市3个,湾2个,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经开区各1个)

2、实施条件

任务承担单位工作扎实、积极性高;土肥工作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工作基础较好,具备圆满完成任务的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开展过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等相关工作;无不良财务和行政处罚记录,也无媒体不良表现曝光。

3、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为各区土肥工作机构;

补助标准:安排资金8万元用于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定位监测。新建耕地质量监测点1.6万元/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维护0.4万元/年。

4、实施区域

鸠江区、三山经开区。

5、实施要求

1)认真开展监测。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将具体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土肥总站。各监测点按照全省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相关调查和记载,严格取样和监测工作。

2)按时上报材料。耕地质量定位监测于秋季取样全部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检测和报告编制。

3)加强维护管理。耕地质量监测和土壤墒情监测是一项长期工作,各监测点要设置标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监测点长期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曹刚      电话:3858160

(九)数字赋农。

1、实施内容

一是支持稻米产业互联网建设,汇聚产业生态伙伴,集聚要素资源,打通农业产业链。二是建设数字农业工厂。选择产业规模较大、主体实力较强、效益显著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数字农业工厂10个,开展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集成应用,构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精准管理,促进节本增效。

2、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一是支持稻米产业互联网建设。补助三山经开区50万元,支持开展稻米产业互联网建设。二是建设数字农业工厂。补助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各12万元,在完成省级财政资金安排任务基础上再建设数字农业工厂各1个,补助弋江区、三山经开区各16万元,支持建设数字农业工厂1个。

3、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扶持重点和方向,结合工作任务和本地实际,按照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县于6月底前报送项目实施方案,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提交验收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复核、验收。每季度调度一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重要依据。

业务对口科室:市场与信息化科

联系人:裴浩展      电话:3857060

二、支持机械强农

支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1、实施内容

以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先进适用新型的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机械强农行动落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支撑。全面梳理全市各地2022年新研发农机装备推广需求和未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大型复式智能高效农机装备推广需求,形成新型农机装备推广清单。

2、实施条件

在我市注册且产品主要生产线设在我市的农机企业生产的清单范围内产品,由企业向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提出推广支持申请,由县区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企业资质审核及产品实地验证后,按一定标准予以全市范围内推广支持。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可以直接采信,免于产品实地验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项目资金不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叠加,企业产品纳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后要主动报告,推广支持资格同时取消。

3、补贴标准

安排资金94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单机最高推广补贴标准不超过5万元,成套设备不超过10万元。

4、实施区域

芜湖市全域。

5、监管措施

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推进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调研,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下年度安排资金重要依据。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3851571

三、支持促进农民增收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

1、实施内容

坚持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围绕培养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开展培训。2022年,计划培训18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员9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90人。

2、实施条件

按照分类分层分模块培训要求,主要开展经营管理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

3、实施主体和补助标准

安排资金16万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训。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参训农民免费培训。

4、实施区域

鸠江区、三山经开区。

5、监管措施

各地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实行月度进展报告制度,建立培训班五项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及时监管;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项目资金,落实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审计措施。

业务对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教育科

联系人:杨月英      电话:3859191

(二)动物防疫

1、实施内容

1)用于强制免疫补助

用于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根据省委关于生物安全工作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建设分区防控、无疫小区、净化示范场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防护体系要求,对通过评估验收的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疫病净化示范创建进行补助。继续给予村级防疫员防护补助。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对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给予购买服务。

2强制扑杀补助。

主要用于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助。纳入国家强制扑杀的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等。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主要用于上一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并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2、实施主体

强制免疫疫苗按照《安徽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皖农牧〔201510 号)规定,由省级统一采购、各市统一调拨和支付经费、逐级发放、养殖户免费使用。

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由其先行自主采购,按照《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规定的补助申请、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等程序予以直补。对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和效果监测评价由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各地应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需求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求,结合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据实安排强制免疫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等动物防疫工作需要。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补助实施者。

3、补助标准

安排全市动物防疫资金143万元。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养殖场户免费使用;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按照《安徽省规模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细则》执行;对实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动物疫病和动物疫情监测采样补助、人员防护以及购买防疫服务和防疫人员等方面补助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发放2021 1 月-2021 12 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补助标准:80/头(其中中央、省、县级财政每头分别补助50元、15元、15元)。

4、实施要求

各地要根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经费使用和发放程序,细化补助标准,建立完善考核办法,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5、监管措施

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业务对口单位: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俞涛      电话:3856075

 

 

 

 


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任务清单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158”行动计划(蔬菜);承担皖中片区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项监测任务;承担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建设任务;承担本市承诺达标合格证带证农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任务;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

市农业技术中心

 

开展科技培训、茶产业调研;组织茶企茶农参加茶博会、茶艺展示等;开展茶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

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市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推广新型农机装备不少于60台。

市种子管理站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承担不少于30个油菜登记品种的符合性验证试验,承担不少于100个辣椒、西瓜、甜瓜的符合性验证试验。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项检查以及市场监管抽样水稻品种同步种植纯度鉴定。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

 

承担6个市的省级例行监测种植业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每个地市监测数量不低于180批次。

无为市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1个,承办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

南陵县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建立茶叶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1个;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1个;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

镜湖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完成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3.56万亩,创建优质专用粮示范片1个;完成2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鸠江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完成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14.2万亩,创建优质专用粮示范片2个;新增设施蔬菜面积0.755万亩;布设14个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效果评估监测点位,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新建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2个,完成3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弋江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完成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3.82万亩,创建优质专用粮示范片1个;完成2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

湾沚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加强低产茶园改造,建立茶叶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1个;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1个;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

繁昌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202111日-20211231日期间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建立茶叶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1个,支持和鼓励茶企业茶农新购或更新现代化加工设备;创建市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站1个;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

市、县

(市、区)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经开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三山经开区

强制扑杀;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完成优质专用粮任务面积3.92万亩,创建优质专用粮示范片1个;新增设施蔬菜面积0.151万亩;扶持创建安徽江南第一茶市区域公用品牌,扶持建立鲜叶市场-干叶加工-冷链储藏-线上销售等一体化产业链;完成1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维护,新建1个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支持稻米产业互联网建设,建设1个数字农业工厂;培训高素质农民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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