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2-25 09:03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皖发〔2021〕180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芜市发〔2021〕3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题,以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更加和谐民主的法治乡村。

2025年,力争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普法力量配置更加合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明确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媒体报道、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充分发挥农业农村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加强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国旗法、国歌法以及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的涉农法律条文,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和效果。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围绕平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等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自觉尊崇信仰法治和遵守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举办专题辅导、开展交流研讨,综合应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组织开展针对性强、普及面广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有效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反食品浪费和基本农田保护、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种子、畜牧、渔业、长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围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大力宣传农业科技应用、农业金融保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对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宣传

(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等配套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二)抓好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悬挂横幅、制作展板、播放法治宣传片,组织征文、答题、竞赛等多种形式,在机关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相关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法律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练兵、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和业务骨干。

(四)带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春耕、三夏、三秋、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乡村宣传车,畅通农村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农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诚信守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

、积极创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举措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结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新法新规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在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办公场所或者本部门网站主动公开与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和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积极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及时推送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应诉中的典型案例。依托主流媒体开办普法栏目,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析理,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打造以案普法品牌。健全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评比、汇编工作,利用典型案例对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法律法规解读宣传。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机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参与打造徽风皖韵法治文化品牌,鼓励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农业农村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农耕文化融合发展,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形成遵规守则的良好风尚。

(五)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利用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特别是安徽普法、崇农云讲堂等线上学法用法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打造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推进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体系。组织开展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六)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注重培育、选树、宣传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普法工作成果交流,开阔工作视野、拓展工作思路。积极参加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一)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既有地方特色又具良好社会影响的宪法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高效快捷的传播手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及涉农法律法规,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增强农民群众对宪法法律的情感认同和守法用法意识。

(二)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活动。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各级农业农村、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三)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推动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协同、上下对接、各环节联结的工作格局。结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探索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学法用法模式,到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四)发布三农领域法治案例。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三农领域法律问题,每年征集发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通过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评选优秀故事,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六)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等线上学法用法平台,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八五普法的重大意义,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调研,及时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和终期总结,强化检查评估结果运用。

(三)完善普法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普法合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四)建强普法队伍。加强农业农村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专职力量,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推行农业农村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农业农村普法提供法律专业支撑。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积极争取、统筹利用好普法经费,搭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