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1-07 16:23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我局工作的主线,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武装

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专题培训会,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深刻领会丰富内涵要求,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相关课件。

(二)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

一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考试专门知识培训,积极推进农业方面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全覆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过专业培训,2021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法律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二是举行《长江保护法》宣传讲座,通过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方位展示梳理长江大保护的理念和长江保护法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好长江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理念。三是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集中市级农业各执法单位和监管部门专门学习《民法典》,进一步提高大家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加深对民法典立法基本精神的理解,增强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开展农民丰收节“乡村振兴 法治现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2021年芜湖市“中国农民丰收节”在湾沚区举行,活动当天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手袋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近百余人次。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满足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2月2日,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市农业农村局在湾沚区桃园村开展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答一个又一个法律疑惑,让群众利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荣富同志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关键少数”,对法治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带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把法治建设与现代农业农村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普及系统多数,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案件质量提升培训暨春耕农资打假交流会议,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案卷评审会和渔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等活动,通过现场模拟执法环节、现场演说等形式,讲解案件办理过程、文书制作要点及办案重难点等内容,为执法办案提供借鉴。通过“以案释法”形式,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

(四)持续深化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强化措施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派驻机制

为积极创新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衔接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加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综合执法效率,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有效衔接,制定印发《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制的通知》。一是实行执法队伍派驻机制,市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整建制派驻和部分派驻等形式,派驻执法人员进驻局属事业单位,并以市执法支队名义执行执法任务,协助行业监管工作;二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多渠道强化监管,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常态化巡查。三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深入执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有效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四是建立行业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做到违法行为能发现,能制止,能处罚;五是建立特定事项办理机制,规范网格化监管办理流程以及群众举办投诉办理指南;六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确保工作机制落实到位。

2.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局党组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核发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是完善工作体制,提升工作效率。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星系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使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主动公开。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规部门。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事务进行研究。

3.多措并举,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力度

2021年全年,立案查处渔政案件82起,已处罚到位44起,处罚金额62400元,畜牧兽医案件1起,处罚金额已到位8000元。

一是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全面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为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今年春季和秋季,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分别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93人次,执法车辆227次,抽检种子110组,检查生产企业和制种基地6家,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163户,种子交易市场37个,督查“三无”小麦种子共入户倒查农业生产主体92个,种粮大户36家,小农户53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立案3起,确保了我市农耕秋收生产顺利完成。

二是水陆并进,长江禁捕联合执法显神威。水上开展长江江面商船偷捕专项打击行动,共立案10起,移交公安机关3起,联合长航公安、水务等执法部门共开展水上联合执法12次,执法过程中查处“三无”船舶126艘,、网具312(套);陆上与市场监管、公安开展联合行动11次,拉网式检查各渔具经销点、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企业等,查处渔具店11家,清理残留渔具1100余件。同时配合市、县(市)区实施水上执法专项行动,确认实现长江“六无四清”目标。 经过全年24小时全天候巡查,目前芜湖长江禁捕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偷捕电捕现象显著减少。

三是齐抓共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下发《芜湖市畜禽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情况通报、联合作战、信息互通、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全面整治规范畜禽屠宰行为。2021年查处并移交公安部门生猪违法屠宰经营案件1起;配合公安部门查处注水屠宰肉牛案件1起,查封扣押注水牛肉677斤,待屠宰活牛6头,移送检察院起诉10人;立案查办违法屠宰家禽案件1起,罚没款0.8万元。协助区农业部门查处私屠滥宰牲畜举报案件2起。

(五)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推动我市农业执法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我局印发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市50余本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阅和打分,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二是对比往年,总结优秀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案卷评查总体情况看,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日趋规范,质量水平得到提升,办理案件能够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从实体方面看,各执法单位适用法律基本正确,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裁量适当。从程序方面看,各执法单位注重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到有效落实,同时注重听证、陈述、申辩、救济等权利的告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义务的履行得到较好体现。三是针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整改。通过此次评查案卷,能够使各执法单位及时发现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今年,我市渔政案卷在全国案卷评查中荣获优秀案卷。下一步,我局将及时督促各执法单位对执法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真正把案卷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做实做细。

(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证便民落实处

一是强化事前告知和审核。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针对事项特点等分类确定在线核查、现场核查等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业务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逐步建立农业行政执法人才库,为办理疑难案件、充实培训师资提供人才保障。通过业务实操、技能竞赛、案例研讨等途径,培养选拔执法能手。将根据需求,适时指派执法骨干,协同开展区域性办案经验交流、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加强培训一线执法人员,让更多一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提升执法能力,具备独立办案的素质。实行农业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考核,分层次、分领域落实全员培训。

(二)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农业行政案件质量

严格执行“谁执法 谁办案”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法制审核作用,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晰、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合理、法律文书规范和案卷归档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执法案件讨论和执法卷宗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执法案件横向交叉互评,相互学习提高,逐步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做好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交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和问题协调机制。在执法活动活动中,发现的犯罪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三)加大人财投入,保障依法行政实效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和执法设备投入,保障执法效果。重点开展长江禁捕、农资市场监管和畜牧监督执法,打击非法捕捞、出售伪劣农资产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切实维护长江生态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引导农民按照国家的农业法规政策,进行有序农业生产。

(四)持续强化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涉农法律下乡活动

一是制定并公布年度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重点普法活动及责任科室,将普法责任压实到各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二是开展专题学法活动。通过专题学法活动,对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职能的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涉农法律法规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三是扎实开展农业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增强村民们的法治意识,强化“送法下乡”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