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激励措施验收(考评)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6 14:55信息来源: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杨梅花 字体:【  

2021年12月16日,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 2021 年智慧“芜湖大米”激励措施验收(考评)细则的通知》(市农技〔2021〕104 号,下称《芜湖大米验收细则通知》),现就《芜湖大米验收细则通知》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工作推进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农工办〔2021〕8号)及《2021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的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市农计财〔2021〕48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激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特制定验收细则。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端牢中国饭碗”、“让农民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战略的部署,大力提升芜湖大米公共品牌的知名度。

三、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芜湖大米品牌做大做强,对有关激励政策的落实作更加明确的量化细化,制定《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激励措施验收(考评)细则》。考核细则包含: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设施设备验收细则、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品牌销售考评细则、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核心区作业补贴验收细则和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专家工作室考核办法4个附件。

四、制定意义和整体考虑

通过对田间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加工企业、生产示范基地以及相关电商平台智慧芜湖大米销售;示范基地核心区机械化作业补贴;专家工作室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等环节的监督考核。形成品种定型化、农艺智慧化、模式标准化、数据法定化。提高粮食生产品质和效益,促进智慧“芜湖大米”绿色栽培模式推广。通过考评,进一步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升智慧芜湖大米品牌管理水平。

五、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初,市委农办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工作推进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农工办〔2021〕8号);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21年支持智慧“芜湖大米”发展的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市农计财〔2021〕48号)等文件。根据今年芜湖大米的实施计划,拟对生产、销售、农事操作、技术服务等环节,给予财政扶持。2021年11月30日,市农技中心就起草了《 2021 年智慧“芜湖大米”激励措施验收(考评)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到局属相关科室和单位,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2021年12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各相关单位对征求意见稿反馈了修改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2021年12月16日正式发文。

六、工作目标

2021年智慧芜湖大米示范基地40个,核心区面积达到4万亩,辐射15万亩芜湖大米生产;加工企业10个。为进一步推进芜湖大米品牌做大做强,拟对有关激励政策的落实作更加明确的量化细化,明确了各项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保证了各项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七、创新举措

市及相关县市区安排财政资金,对40个生产示范基地田间设施设备(每个基地设备5台(套))进行补助;对采用卫星遥感平地、机械化有序抛栽、机械化插秧、机械化穴直播等生产环节进行补助;对企业、基地和电商“芜湖大米”销售价格每斤6元以上的实行补助;对专家工作室具体工作开展补助。

八、保障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在芜高校相关专家和相关单位领导参加,成立田间设施设备验收组,并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验收,保障验收的公开、公平、公正;文件制定和发布过程中,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财政资金拨付前,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


解读机关:芜湖市农业技术中心

解 读 人:宋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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