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05-06
文  号: 市农函〔2020〕24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5-07 关键词: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 禁捕退捕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56308
名  称: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

干流及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

市农函〔202024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55日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我市长江段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协同推进全市退渔转产工作,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56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

禁捕退捕工作的通知

 

一、压实责任,严厉打击长江流域渔业违法捕捞行为      

五一假期,沿江县(市)区及所属镇(街道)迅速行动,集中开展打击长江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开局良好。按照调度会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执法行动向纵深扩展,扩大成果,决定将五月作为专项整治月,奋战20天,确保我市长江段非法捕捞现象得到彻底根治。

(一)继续加强国家有关长江禁捕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要使广大渔民和沿江群众了解禁渔相关政策,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捕、退捕工作。

(二)强化执法力量,建立水上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渔政部门要继续提高巡查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零容忍打击长江渔业违法捕捞行为。同时要协调长航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建立部门合作的联动执法机制。对重点江段、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加强监控和检查,形成高压态势。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渔霸、长江非法捕捞作为农村扫黑除恶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

(三)狠抓源头管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各类涉渔船只的管控。各县(市)区政府及经开区要压实镇、村主体责任,管好自家人,管住自家船,对辖区内涉渔船只进行摸底、登记、集中停靠,落实专人看守,从源头上做好管控,形成点上控、水上巡、陆上打的态势,特别要加强夜间值守,提高执法强度和打击精度,使违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四)强化市场交易和消费环节监管,坚决杜绝江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各地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强化工作衔接,联合开展市场检查,对全市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监管,坚决查处长江刀鱼以及其它长江水产品的市场交易和消费行为。

(五)加快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各地可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吸收政治素质高、有责任心的退捕渔民担任护鱼员,成立护渔队,构建群防群治的管理体系。市渔政管理系统将积极融入智慧长江建设,提升渔政监管能力,在重点江段、重点区域做到智能化全天候实时监控,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加快推进全市退渔转产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退渔转产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实现以退促禁。通过渔船、渔具拆解、回收处置遏制违法捕捞行为发生。

(一)实施青安江水域退渔转产。该水域47公里,涉及芜湖县、南陵县、弋江、镜湖、三山区,所有渔船及涉渔三无船只全面退出捕捞并一律回收拆解。

(二)加快退渔转产工作进度。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芜湖市长江重点水域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落实428日市政府退渔转产调度会的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应快尽快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提前完成退渔转产任务。  

(三)统一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及渔具拆解。根据会议要求,长江流域及重要支流的涉渔三无船舶及渔网渔具一律回收拆解,并按照评估价60%的标准给予补贴,切实保障渔民利益。补贴资金由各地自行解决。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沿江县(市)区长江禁捕工作每两日上报工作进展;退渔转产工作每周上报工作进度,工作进度上报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局将及时开展督促和检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及时通报。

总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禁捕退捕工作,为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渔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