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农〔2020〕4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芜湖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度芜湖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和变拖整治工作的实施效果,全面完成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更好地服务于“三农”,现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守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树立依法治安理念,努力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治理整顿,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理,着力提升动态管理等薄弱环节,有效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努力压减一般农机事故,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机手与群众的安全意识。
重点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农机监管人员深入乡村面向农民群众与机手,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农机安全知识、安全常识在广大群众中普及应用。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和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农业机械监管水平和安全使用、操作水平。
(二)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事故易发时段区域、隐患集中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
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加强与应急管理、交警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严格执行变拖“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期注销”制度。对注册登记时间满12年的两缸以上(含两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时间满9年的单缸发动机的变拖依法依规实行强制报废,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变拖安全隐患。
(三)组织实施全市农机事故处理与应急演练。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处理人员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2020年安排在芜湖县组织实施全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四)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持续加强我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会同市应急管理等部门扎实开展好本年度“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各地农机部门做好“平安农机”示范村、镇的创建,积极做好争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升级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基础性工作。
(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农机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传递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加强廉洁自律,有效防范渎职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季度:
1、召开全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做好年度农机事故处置应急演练的前期准备工作;
4、宣传“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落实预创建地区的名单和责任主体;
5、按照“双随机”要求,进行一次暗访督查,促进完善室内台账;
6、做好其他日常工作与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二季度: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夏收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3、按照“双随机”要求,进行一次暗访督查,做好台账;
4、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开展年度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现场会;
6、做好其他日常工作与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三季度:
1、总结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2、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和道路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3、做好“平安农机”创建申报与验收工作;
4、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督查;
5、组织相关人员对即将投入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检修;
6、做好其他日常工作与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四季度:
1、结合农机行业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做好“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的总结工作,做好台账;
3、重点开展以变拖管理为主的全市督查工作;
4、对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验收、考核、总结;
5、做好其他日常工作与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