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1 16:59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科环科 浏览次数:

2022年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5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5号)问题(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超期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三、重点措施

统筹资金公开招标确定《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主体,加强与编制单位交流和沟通,组织论证,保障规划可行性,经征求意见后公布,按期完成规划编制印发。

四、目标任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重新编制印发《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3月,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通过网上询价招标,安徽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中标编制《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

2、2023年6月24日,组织召开《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评审稿)论证会,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

3、2023年8月1日,三山经开区管委会批复同意《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0年)》(三经开管〔2023〕45号)。

4、2024年4月26日,三山经开区管委会行文印发《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0年)》(三经开管〔2024〕19号)。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642731;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yy2021@163.com。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