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30 11:05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畜牧中心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货物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应经营备案证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及规格参数要求详见附表《采购物资清单》。

2、合同签订及供货期: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物资全部运抵交付,验收完毕。交货地点为芜湖市文化路54-2号谊和大厦5楼)

3、验收要求: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单位才向供应商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1)供应商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到货清单等)。

(2)货物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和产品性能参数要求。

(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商品验收合格,无产品质量问题,向供应商一次性付清货款。

五、询价方式及成交原则

采取公开询价方式,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符合产品参数标准,最接近各投标总报价平均数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为成交合同价。

六、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物资及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2、供应商应按采购物资清单中采购内容及要求逐项报价。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运输、保险、国内货物的税金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报价必须是唯一的。

3、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报价。价格一旦核实确认,不能更改。对漏报致使产品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或因缺少相应资质致使产品不能通过验收等,其所有费用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询价时间及要求

1、询价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2、报价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制定纸质标书: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纸质标书需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材料备齐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企业名称。

4、报价材料2024年10月12日前邮寄至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芜湖市文化路54-2号谊和大厦5楼),逾期(以邮戳时间为准)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53-3832252  18949575998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附件:采购物资清单.docx



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