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与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农函〔2020〕10号

发布日期:2020-03-16 16:03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0年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皖农办质〔202025号)和《2020年全省农产品三品一标产业发展与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皖农绿函〔2020156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芜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三品一标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0年芜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三品一标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313




附件:

2020年芜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

三品一标产业发展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绿色食品事业创立30周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工作意义重大。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全面推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风险防范,全力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1.强化安全监测,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充分发挥市、县、乡镇和经营主体为补充的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三位一体监测体系。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监测要突出随机性,由监测机构现场随机确定监测地点;要突出普遍性,加大对产地小农户的抽样力度,抽样比例10%左右,提高监测的覆盖面;突出三前环节、运输车辆和禁用药物的抽检,提高抽检比例。充分发挥监测雷达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季度例行监测和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三次例

行监测任务。认真实施好2020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县(市)、区自行开展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建立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监测数据要上传省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网络化监管。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针对问题突出地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2.强化风险评估,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围绕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违禁药物等重点品种风险隐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围绕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提高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速度、探索研究的深度、成果应用的广度和工作联接的宽度。对未知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3.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应对,针对重点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稳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构建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针对问题多发县市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建立长效监控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管控从被动处置转向事前预警。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库作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质量安全中突出问题

4.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实施靶向监管,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不执行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完善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对新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临时性、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一反三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

5.加大农资监管力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重要农资监管力度,严格农药、兽用抗菌药准入管理,开展监督抽查,公布不合格名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围绕使用量大、合格率低、风险隐患高的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结合春耕备耕,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科学种养殖和依法维权知识,把安全优质绿色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6.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积极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充分利用监测、投诉举报、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对查处工作情况实施督办。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生猪屠宰注药注水、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问题,坚决做到追根溯源,剖析原因,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工作协作机制。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标准引领,大力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7.大力构建标准体系,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科技推广为手段,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优化完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现代农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不断丰富和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促进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标准的制定。

8.大力发展绿色生产,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健康养殖模式。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推广农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完善农兽药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制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追溯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行为,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

9.大力推进标准实施,开展达标提质行动。加大农业标准宣传贯彻和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对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价,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之成为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

四、强化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规范监管制度体系

10.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地细化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指导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和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合格证宣传发动,加强宣讲培训,让合格证制度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鼓励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国家和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并开展产品追溯,实现责任主体的注册、产地、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产品销售等信息全程追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试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探索与省、国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级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充分发挥乡镇快检系统作用,每个快检系统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省追溯平台。对快检中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农业项目申报等工作五挂钩。 将农产品质量追溯作为三品一标认证的必要条件,推动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等全部纳入市级以上追溯平台,通过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实现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标农产品等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良好生产过程受控、质量信息在线展示、生产销售顺畅对接。各地建立的合格证生产主体名录全部纳入省追溯平台。开展区块链追溯试点。实现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通过省追溯平台报送。

12.完善质检机构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提高检验监测能力,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13.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黑名单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作为各类农业项目评选、主体资格审查、行政许可审批、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制。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发挥信用体系的正激励和硬约束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健全监管体系队伍,提高监管能力

14.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监管机构全覆盖,推动监管、认证、检测、执法、科研(标准)五支队伍有效联动。强化乡镇监管站机构和能力建设,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监管力量向村组延伸,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等的宣传指导,形成对小农户农产品生产的有效监管,打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15.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安全县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等方面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创新、勇于实践,推进安全县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四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繁昌县、南陵县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动态复验和评价工作。

六、强化政策引领,推动三品一标产业发展。

2020年,年内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75个以上,力争较上年增年15%以上。

16、 着力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积极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绿色食品,引导大型食品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出口企业发展绿色食品,支持绿色食品畜禽水产品的发展。促进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与加工企业对接,推进原料基地产品申报绿色食品。

17. 提高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和质量。各县结合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进有机农产品高质量发展。鼓励创建国家级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县,不断提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18. 持续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挖掘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规范登记保护,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地标证书持有人积极授权生产主体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围绕独特品质保持,优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产品品牌建设,传承区域特色文化,按照一标一品一产业思路,指导地标证书持有人发展特色生产基地,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做好无为乌龟和陶辛莲子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

19. 稳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按照省厅要求,重点培育畜禽水产品开展无公害认证,提高菜篮子”“米袋子产品复查换证率。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转化和提升,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申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做好转化认证衔接工作。

七、强化措施到位,实施好民生工程各项内容。

20 加快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追溯。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行业标准,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使用质量追溯二维码标识标签,产品信息及时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推进具有包装能力的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21. 技术支撑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2. 开展区块链追溯试点。试点推进我市绿色食品和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农产品采用区块链技术实施追溯。

八、严格认证监管能力,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

不断夯实管理责任,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审核和产业监管。三品一标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绿色食品企业年检率达95%以上。

23. 严格认证登记审查把关。坚持字当头,严格执行标准,严谨履行程序,严肃落实责任,把好三品一标质量审查关口。严格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准入条件,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申报主体审查。落实分级审查职责,开展申报材料集中审查。开展县市区间交流现场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示范检查,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机农产品认证突出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审查,确保认证工作的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地理标志农产品要突出历史、文化、环境、品种、品质等特性,严格评审和登记,确保产品信誉。无公害农产品严格控制申报范围,严谨审批程序,不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质量。

24. 强化产业监督管理。在继续开展三品一标证后监督抽查工作,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质量监测。落实三品一标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企业年检、市场监察、例行抽检、风险预警等产业监管制度,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台帐,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美誉度。加强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实施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繁昌县、芜湖县做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续报工作。开展基地年度监管工作,参与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项目申报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创建工作,不断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25. 持续做好三品一标品牌宣传。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绿色食品事业发展30年有关活动,参与编撰制作《绿色食品事业30年》画册和宣传片,推荐绿色食品生产主体参加 最美绿色食品企业评选,开展我与绿色食品30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参与绿色食品巡礼专栏,挖掘典型案例,讲好品牌故事。编写印制三品一标工作知识挂图。配合做好首批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推荐地标产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支持《源味中国》第二季的实地拍摄,推荐地标产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生动形象地宣传三品一标品牌,扩大宣传效果。以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地等活动,邀请大型经销商与绿色食品企业开展现场对接签约、产业交流,共同营造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良好氛围。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交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第六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第二十一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四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

九、强化产业基础,拓展三品一标工作内容

26. 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绿色生资发展和推广应用。鼓励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和食品添加剂等优秀生产主体申报绿色生资,推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生资应用覆盖面,加快绿色生资生产主体产销对接,提升绿色生资品牌影响力。

27. 不断扩大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规范高效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申报,创建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优质生产基地。利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融媒体平台全面宣传推介名特优新农产品,强化产销对接和生产消费指导。

27. 扎实推进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实施。总结繁昌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先行试点经验,积极推动其实县市区开展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支持试点生产经营主体申请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不断扩大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规模和覆盖面。

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

28.明确监管事权责任。推动各地建立党政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系统和相关单位单位严格按照职能要求,在产出来管出来上做到无缝对接,强化管行业就得管安全,构建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9.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三品一标产业发展工作。

30 加强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执法和三品一标四员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三品一标及质量管理工作队伍能力水平,发挥整体优势,增强工作合力。举办三品一标内检员培训,提升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31 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好做实定点扶贫、结对帮扶,支持贫困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发展,优先在贫困地区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绿博会、有机会和农交会地标专展等展销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

32.强化督查考核。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和民生工程考核,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管保障。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考核,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办案、合格证推进、监测机构双认证等情况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确保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