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出境也要有“护照”

发布日期:2024-03-07 10:55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芜湖新闻网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翟婉倩 邓健)“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海关工作人员的热情指导,整个流程便捷高效。”近日,芜湖海关为市民王女士的宠物猫“太乐”实施了现场检疫查验,经检疫合格后,为其出具了《动物卫生证书》,凭此证书,宠物可在我国境内任一口岸完成出境。

据悉,《动物卫生证书》是我国海关为出境旅客携带的宠物所签发的官方检疫证书,被称为宠物界的“护照”。携带宠物出境需在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或机场、港口等出境口岸海关申报,并提交护照、宠物免疫证明和身份证明及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中提及的特殊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海关在对出境伴侣动物临床检查合格后出具《动物卫生证书》,证书有效期一般为14天。

芜湖海关提醒,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的检疫要求不同,携带者须在出境前提前向目的地国家进行了解、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因手续不全被目的地国家拒绝入境。同时还需注意,每人每次只能携带1只宠物狗或猫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