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4 08:58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3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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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创办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4-03-01 17:37:05 |
来信内容: |
我打算返乡创办家庭农场,从事蔬菜种植,请问市里有扶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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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4-03-04 08:58: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我市每年开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创建,对于入选的示范主体,根据示范等级,享受一定的资金补助。今年市级示范每家补贴5万元,您可以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了解申报标准和要求,对照开展示范提升。同时,我们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应用新装备新技术。对于推广新技术,提高设施蔬菜单产水平的主体,可以申报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具体由所在县区组织实施,您可以致电所在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无为市:0553-6336311;南陵县:0553-6815982;镜湖区:0553-3858010;鸠江区:0553-5864861;弋江区:0553-4819143;湾沚区:0553-8811668;繁昌区:0553-7911752;经开区:0553-5843045;三山经开区:0553-391823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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