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农办法函〔2020〕30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有关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一般程序查办,并于2019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20年9月30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县(市)区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本次评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9月27日前,各县(市)组织自查;
2.集中评查阶段:9月28日-29日(9月28日上午报到),请有关县(市)区派2名执法骨干到铁山宾馆,集中进行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并选择部分优秀案卷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参加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评。
(二)严格审查报送。有关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报送2卷案情相对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能推荐1卷)。
(三)严禁弄虚作假。有关县(市)区报送的案卷,应当是原始案卷的复制品,不得再加工和改造。报送案卷时,要对相关信息认真核实后打印《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见附件),准确注明每个案卷的名称、处罚机关、承办机构和办案人员等信息。
联系人:潘正鹏;电话:3858221,18055335664。
附件: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附件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
推荐机关:(盖章)
序号 |
案 卷 名 称 |
处罚机关 |
承办机构 |
办案人员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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