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市农科教函〔2020〕40号

发布日期:2020-06-30 18:28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制定和落实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皖农环函〔202049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芜湖市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芜湖市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0630

附件:

 

芜湖市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3号)精神,在省农业农村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加快推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等措施,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功能,给农作物秸秆创造更合理科学的利用途径;配合环保部门依法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违规焚烧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芜湖市辖区范围内农业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应急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按照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利用综合资源,做好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等工作,一旦需要,立即组织实施行动。

2)统一领导,按级负责。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范围内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关单位(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应对工作。

3)分工负责,联动协调。接到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后,局各单位(科室)要按照迅速反应、分工负责、沟通协调、整体联动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处置工作落实到位。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控制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工作机构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指挥部,局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局办公室、局计财科、局科教科、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技术中心、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措施。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办),由副指挥长兼任主任,指挥办设在局科教科,科长任指挥办常务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

1)指挥办: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市政府有关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日常工作;负责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研究制订全市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单位(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2)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应急工作用车辆、各类器材、物资等后勤保障和参加应急处置人员的安排调度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措施;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3)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项目建设的落实指导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4)局科教科:牵头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指导建设秸秆收储转运网络,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引导农业经营主体锅炉使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不断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率;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5)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指导实施秸秆饲料化项目,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6)市农业技术中心:牵头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工作,积极推行农作物秸秆还田技术,改进农作制度,试验推广新技术,提高秸秆还田利用率;做好经济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发展以水稻、玉米等秸秆资源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大力推广秸秆在茶园、桑园、果园覆盖技术,提高秸秆在经济作物上的利用率;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7)市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装备推广工作,通过机具引进、示范引导、政策扶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器、秸秆打捆机、大中型拖拉机,以及秸秆原料化、能源化利用的各类加工机械;参加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和指挥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在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出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的指令时,同步启动芜湖市农业农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级、级、级三个等级应急响应。

2.响应程序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应急响应启动后,由局指挥办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响应措施

1级响应措施:夏、秋农作物收获期间,深入基层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加强督查、巡查,预防秸秆露天焚烧。启动级响应时,由指挥办常务副主任指挥。

2级响应措施:加大农田巡查力度,发现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给予教育、劝阻,并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启动级响应时,由副指挥长指挥。

3I级响应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在主城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周边农田的巡查,发现违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立即报告并配合当地环保部门给予依法处理。启动I级响应时,由指挥长到岗指挥。

4.其他响应措施

一是发挥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功能,搞好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技术推广利用。

二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普及秸秆加工、收储的常识,营造全社会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社会氛围。

三是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采取有效的处理办法,做好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工作。

5.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接到响应指令后立即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进行指导和协调。巡查组发现农田违规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除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实行依法处理外,同时报告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并提出整改要求。经有效处理后,在3个小时内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办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提出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6.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

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调整或终止应急措施。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局各单位(科室)要提高政治觉悟,认识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农业部门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要求,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落实应急处理人员、应急设备及后勤保障物资等。

3.熟悉预案,实施演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局属相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熟悉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处置措施,认真开展和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预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