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人社局
关于刘必财同志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工龄认定的批复
市农技〔2020〕89号
芜湖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
你们上报的刘必财同志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工龄认定的审核材料收悉。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农办〔2015〕160号)精神,芜湖县刘必财同志1997年1月至1999年10月的3年时间符合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工龄认定条件,现予以认定。其工龄认定详见附表。请按标准予以发放。
此复。
附件:《芜湖市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审批汇总表》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芜湖市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审核汇总表
芜 湖 市 2020年5月13日 单位:年、元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公民身份号码 |
户籍所在地(详细) |
联系电话 |
工龄 |
月补助 金额 (元) |
执行时间 |
备注 |
刘必财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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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 |
151****7782 |
3 |
60元/月(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78元/月(2019年1月起) |
20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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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表人: 胡春艳 联系电话:0553-385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