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

发布日期:2021-04-17 09:28 来源: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为了杜绝高标准农田建设出现“重建轻管”现象,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持续发挥效益。鸠江区农业农村局依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了《鸠江区高标准农田管护奖补办法》。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和原则。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和管好多补,不管不补的原则,以奖代补。

二是确定奖补对象和奖补范围。2019年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纳入管护范围,对各镇进行奖补。保证各类工程正常使用并且无安全隐患和公示标牌和标志完好,信息完整,设施安全。

三是落实资金来源和奖补方式。管护资金区财政按照11元/亩,镇财政按照6元/亩落实,上级及区级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对各镇进行奖补。

四是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方式。已规模流转的高标准农田,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管护实施主体;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所在村委会为管护实施主体。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区农业农村局每年督查2次,每年12月底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数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和作为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计划分配的重要参考因数。